【產品介紹】
“訂單貸”業務是指貨物銷售方(以下簡稱借款人)和貨物采購方(以下簡稱購貨方)簽署訂單后,我行以該訂單項下的預期貨物銷售款作為主要還款來源,為滿足借款人在產品訂單簽訂后進行生產中貨款回收前,因支付購買原材料、貨物運輸等資金需求而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資。
【期限及費率】
1、“訂單貸”業務期限應根據訂單規定的履約交貨期限合理確定,融資到期日不得高于購銷雙方約定的履約交貨日后30天,且融資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按照丹東銀行利率管理文件執行。
【功能特點】
1、通過該產品客戶可減少企業流動資金占用,加快流動資金周轉,拓寬融資渠道;
2、能夠解決企業短期流動資金需求。
【適用客戶】
凡是在本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并已簽訂了符合我行授信標準的國內訂單,可申請辦理“訂單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