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庫商銀”貸款業務是指申請人將其庫存商品移交本行占管,將該庫存商品作為債權的擔保,本行據此向申請人提供流動資金貸款或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本行有權按照法律規定以該庫存商品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庫存商品的價款優先受償。
【期限及費率】
1、期限必須與申請人實際經營、生產情況和貿易經營周期相匹配。
2、按照丹東銀行利率管理文件執行。
【功能特點】
1、通過該產品客戶可減少企業流動資金占用,加快流動資金周轉,拓寬融資渠道;
2、能夠解決企業短期流動資金需求;
3、可盤活企業沉淀資金,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增強中小企業循環發展、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途徑。
【適用客戶】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均可向本行申請辦理“庫商銀”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