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經營性物業貸款是指對具有合法承貸主體資格的企事業法人、個體工商戶、自然人,以其所擁有的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并主要以該物業的經營收入還本付息的貸款。
【期限及費率】
1、確定貸款期限時,經營物業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同時,經營性物業貸款的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經營期限和房地產權證的剩余使用年限。
2、貸款利率執行總行規定的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標準。
【功能特點】
1、以租金收入作為還款來源,不增加企業資金負擔;
2、經營性物業貸款期限最長可達10年,企業可獲得長期穩定的資金;
3、可根據企業資金安排和經營性物業現金流狀況合理安排還款計劃,還款方式靈活,減輕企業財務管理費用。
【適用客戶】
符合《丹東銀行經營性物業貸款振作規程》條件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個體工商戶及自然人。